老板娘走过来拍打着他的肩膀。“瞧你这穷酸样,难怪女朋友会跟别人走!”

        在这里住了一年,每天从小饭店路过,有时候不想做饭的时候,也会带着李秋云在这小饭店里奢侈一下,所以,饭店的人都认识他和李秋云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刚刚李秋云钻进宝马车的时候,饭店里的人都看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砰!砰!”两声,桌上的两只盘子落地开花,夏初阳怒目而视。“你、你再说一遍!”

        一看夏初阳的架式,老板跑了过来,他袖子一捋,“小子,吃霸王餐还想打架吗?”接着便推了夏初阳一把,然后又揪着夏初阳胸前的衣服给拉了回来,直接把夏初阳绵软的身体扔到地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夏初阳像只狗一样趴在狼藉的地上,满地的菜糊了他一身。他试着几次想起来都没成功,跟得了软骨病似的在地上拱了几次,最后干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靠,你挺尸挺在这里,不是挡我财路吗?”饭馆老板抬脚狠狠地踹了夏初阳一脚,嘴里不停地咒骂着。

        夏初阳平时太会精打细算,总是让人家老板送这送那,可以说是宿怨已久,人家这是抓着机会狠狠地整他,小本生意,赚的本来也不多,他最多点个两菜一汤,却还硬要人家送他一个菜,早就引得饭店老板和老板娘不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都是穷惹的祸啊!

        要是有钱,他也不会这么抠门,有钱谁都愿意装大爷,而不是装低声下气的孙子。

        老板正要将夏初阳扔出去的进候,他从地上慢慢地爬起来了,踉踉跄跄地出了小饭店。夏初阳是农村出来的穷学生,曾经以为,大学毕业就能改变命运,甚至是改变一家人的命运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实太残酷了,他不仅不能改变命运,就是现状都无法改变,蜗居在农民房里,一日三餐是解决了,可想要跟同居的女友合法化,那是难于上青天,更别说繁衍下一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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